職位描述
崗位職責
1、負責制定礦山的安全及通風管理,確保礦井安全;
2、負責制定礦山的通風計劃,并組織落實和監督執行;
3、負責組織礦山生產人員的招聘、培訓和考核,確保生產人員的素質和能力;
3、負責管理和指導礦山的生產活動,包括采掘、運輸、選礦等;
4、負責礦山的財務管理和成本控制,確保礦山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負責礦山的現場管理和協調,確保礦山的生產秩序和員工的生活;
6、負責礦山生產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制定改進措施,確保不再發生;
7、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礦山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確保礦山的合法合規經營。
任職要求
1、大專以上學歷,35-50周歲,本專業工作至少10年,具備同崗位3年以上工作經驗;
2、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