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處領導擬定學校機構、編制、崗位設置、師資發展規劃方案;
2、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和二級單位人員需求評估制定學校招聘和各類人才引進計劃,提報審批后執行;
3、負責組織新進教師崗前培訓、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師德師風培訓及考核工作;
4、負責辦理教職工進修、培訓的審批和協議簽訂工作;
5、負責組織學校非領導職務行政人員及教師(含外聘、兼職、客座教授等)的評聘、獎懲及年度、聘期考核工作;
6、負責各類綜合性報表、數據系統的統計、更新、上報工作;
職位描述